教育厅:高校领导亲属,不得安排在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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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高校领导亲属,不得安排在5个岗位
四川省教育厅今年9月印发的《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明确, 校级领导干部、民办学校举办者、后勤部门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被安排在食材采购、验收、库管、财务、食堂经理等食堂运营关键岗位。 同时,还要求高校建立食堂人员岗位选聘、回避、定期轮换等制度。该办法将于10月18日起实施。 这一规定将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的通用原则,下沉到了高校后勤运营的具体场景。四川省教育厅在解读材料中说明,该办法的修订背景之一是2024年以来“校园餐”专项整治中发现高校食堂管理存在短板和漏洞。 高校人事回避,规定再细化 高校作为事业单位,普遍适用2019年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印发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该规定划定 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及其他亲属关系 ,并明确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 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2026年7月修订的 《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进一步明确,领导人员涉及直接指导的研究生、本人所在学术团队及成员利害关系,应当回避;对 领导人员近亲属在本校任职任教、职务调整、职称评聘等,应当从严把关、从严管理。 华北电力大学 在其《人事管理回避实施细则》规定, 学校领导的相关亲属不得被聘用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 。 教职工的相关亲属不得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 ;不得同时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工作的学校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巡视整改,严查 “ 近亲繁殖 ” 事实上,亲属任职带来的管理风险,早已在多轮巡视整改中被点名。往年部分高校公开巡视整改通报中,也曾指出类似情况发生,并及时进行相应整改。 福建某高校2020年公布的巡视整改进展通报称,该校“开展全校中层干部在校亲属重新登记排查”,摸清情况后发现,103位存在近亲现象的中层干部中,已对24位做了免职、解聘等方式整改。该校同时出台《人事调配工作规定》,明确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重庆某高校在落实教育部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通报中,承认存在“裙带关系突出、‘近亲繁殖’普遍”问题。整改措施包括全面梳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或亲属在校内从业情况,对存在任职回避问题的2名中层领导人员亲属进行了岗位调整,并规定此后中层领导人员近亲属不得调入、招聘到本部门、学院(部)教学科研岗以外的工作岗位。 招聘环节,严把回避关 除事后整改纠偏之外,越来越多高校选择把回避关口前移,嵌入招聘准入环节。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招聘启事明确, 应聘者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且要求“配偶、直系亲属及配偶的直系亲属非本校教职工” 。其下属学院非事业编招聘甚至进一步细化,要求与二级单位班子成员、科研团队负责人无亲属及师生关系。应聘者应为不涉及利益输送或竞业关系的人员。 北京体育大学在2026年第二批招聘公告规定,报名人员应符合国家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回避制度要求。 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在职司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原则上不得报考 ,处级及以下干部参照执行。 从食堂采购、财务等具体岗位,到教师招聘、职务调整和职称评聘,高校亲属回避制度正在覆盖更多管理场景。将回避要求嵌入招聘、任用和岗位管理的全过程,才能减少权力寻租与利益输送的空间,维护高校人事管理和内部治理的公平性。